今天看到一則新聞,話說一頭兩歲大的金毛尋回犬隨主人行山,大約走了個多小時吧,不敵天氣酷熱中暑暈倒,主人召來消防員拯救.還差點要出動直昇機協助.
嬌生慣養的金毛經急救後甦醒,十分堅決地拒絕再步行下山,結果要勞動四名消防員用塊大紅布做了張臨時擔架床,每人捏住一角將牠搬運下山.抵達平地後,這嬌貴的金毛仍不肯稍挪半步,結果主人召來的士,還要勞煩消防員相助,合力將牠抬上車後,才讓這故事得以告終.

讀後不感又有些囉唆說話:
一 咱家的豆點芝麻認真命硬,比昨天酷熱得多的天氣,更長時間的路,她們都不知走過多少遍.尤其是豆點,兩歲時候的她,大熱天底下滿山的跑,上坡下坡跑過不停,永不言倦.
二 人不可嬌生慣養,狗也不可嬌生慣養.應付逆境,人要學,狗也要學.曾經流浪過的狗,生命力總是較堅強,亦更加懂得自力更生(阿娘知道豆點芝麻一定不會賴著地上不起來).想擁有美好的生活,人與狗都需要一些磨鍊.因為沒有比較,就不會真確了解何謂幸福,何謂不幸.
三 不少人養狗,選擇品種時只著重個人喜愛.這個當然沒有錯,誰不希望自己有頭漂亮標緻,自己鍾情的狗狗?但地球不同地方繁殖出不同的品種,牠們只適宜於在相類似的環境及氣候生存.但偏偏香港這個城市的人甚麼都喜歡來佬貨,甚或覺得相距越遠越矜貴,所以就算遠至西伯利亞的雪橇在香港也絕不罕見.但在這悶熱的亞熱帶城市裡,一頭雪橇從熱鬧的街上走過,難道不覺得有點兒匪夷所思嗎?
四 消防叔叔,向你們致以萬二萬三分的敬意,希望有朝一日,那暈倒山頭的是一頭土狗,你們也樂於協助將牠拯救下來.Salu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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