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這短短幾個月的借書經歷,竟可以先後收了兩次過期未還書的通知信!而剛好這兩次亦是將書放入圖書館外的還書櫃內惹來的麻煩.說麻煩是因為要親往圖書館去了結案子.
還記得那第一次,禮貌地跟那位圖書館職員說:書已經在到期前還了.他竟可以木無表情地叫我自己去書架裡頭找回來.幸而這是一間如此嬌小的圖書館,稍稍轉身眼角已瞥見後面那個架子上,中間那本最厚的書正是據他們記錄是過期未還的書.好,本著做一次好市民的典範,捺住性子轉身從書架上取下,禮貌地輕輕放在那位木無表情的職員的枱面上.可能是我的動作太快了,一個轉身便將書找回來,他來不及反應,所以連一句對不起也沒有說.
跟這木無表情的人說話一直保持微笑,只想讓他知道:錯,並一定是別人;就算那一方錯,都可以用禮貌的方式去解決,未必一定要惡言相向.
今天,又要第二度因相同的原因往圖書館去,今次踫到另一位職員,幸好她較懂得履行自己工作崗位上的職務,聽見說書已經交還便自動去書架尋找.不過,就算她不去找,今回自己也決不會去將書找出來.
是甚麼樣的圖書館服務?忙中有錯,也不要錯得如此頻繁.何況,若說這裡的工作繁忙,那麼,外頭的圖書館會是何等忙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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