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謝八記轉貼了生果報昨日的動新聞連結給我。
讓我知道我家豆點芝麻的照片又上報。
起初在連結上找不到豆點芝麻,後來才知要剔入版頭去看動新聞。
當講到拍古裝劇,竟以金毛尋回犬充當唐狗。
畫面上豆點芝麻的大合照立馬彈出,
跟著是頸項掛著豆點名牌的芝麻與金毛尋回犬的拼貼照。
哎呀!豆點,你死了將近五年,照片仍出現在九唔搭八的娛樂新聞裡。
阿娘是否應該以你為榮!
但阿娘這小家子器,想到的竟然是:
我們是否要跟報社追討一下版權費$$$
好歹,照片是阿娘所拍!
他們連一句 "唔該" 也沒有,就將照片放上網上去!
記者不是動輒就罵人沒道德,沒職業操守的嗎?!
這個不問自取,是否也有點點問題???
雖則,阿娘確亦貪慕虛名,見到你們可以上新聞版面便暗暗偷笑!
算罷,看著為唐狗出分力,我們就大方地不去跟他們計較!
何況!那幀照片確實拍得你們很秀氣!
http://hk.apple.nextmedia.com/entertainment/art/20140409/186834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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