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豆點跟芝麻隨阿娘到菱角山去,在小島另一方的碼頭踫上兩頭被牽著的金毛尋回犬。這兩頭犬兒見到咱家的芝麻豆點,即時興奮莫名,不顧主人死活,用力的向前衝撲,害得女主人沒了儀態,大聲喝叫。
瞥見其中一頭犬兒眼角下沾有血漬,好奇下趨前搭訕,問過究竟。女主人說:犬兒是自己抓傷。由於她從來不會讓狗狗自由行,外出必定牽著,所以不會被其他貓狗所弄傷。
聽起來是一位相當有愛心,相當負責任的狗主,亦相當有公德喲!因為在香港,狗在公眾地方就應該被牽著走。
不過,只不知她的家是否佔地數千尺,可以有足夠的地方供犬兒活動活動?金毛尋回犬雖則在香港已經成為寵物犬,但好歹仍殘存著獵犬的本性,喜歡肆意奔馳。但愛牠的主人,去到離島這類有較多自由空間給狗狗的地方也不肯讓犬兒鬆綁,情願跟犬兒角力,大家拚死命地你拉我扯。
豆點的阿娘又在發瘋語,若豆點是這家人的愛犬,坦白說,她肯定是情願撞死牆頭,也不要早晚都只活在所謂人世間的愛裡頭。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