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漁農自然護理署職員在索罟灣設置捕獸器捕捉流浪狗事件,曾利用 1823 的電郵服務查詢。
查詢時並附上圖片:
下面是漁農自然護理署於 2013年6月5日,就使用 [捕獸器] 捕捉流浪狗查詢的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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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S130602A70545 漁護署基於哪些準則選擇使用捕獸器來捕捉流浪狗 (檔案編號:1-431350694)
有關上述個案,漁農自然護理署提供回覆如下:
「現時,本署在接獲市民有關流浪動物滋擾的投訴後,會到投訴地點進行巡查及根據香港法例第421章捕捉有關流浪動物。本署人員在部署捕捉動物的行動前均會視乎現場環境及在動物福利的前提下,採取不同方法捕捉流浪狗隻,當中包括使用捕狗索、 捕狗網、捕狗籠及套狗索等。
套狗索從澳洲引入,已使用超過十年,配合食物誘捕捕捉流浪狗是一種得到動物福利諮詢小組認可的捉狗方法,過去並無紀錄顯示該工具曾對狗隻造成嚴重傷害,本署人員每次使用套狗索時,除了在現場當眼處擺放告示或用警告帶圍起受影響地點,亦會全程看守,提醒途人,以確保他們或其他動物不會走近套狗索。
此外,您就使用套狗索所提出的意見,我們經已得悉,本署其中一項主要職責是管理流浪狗隻,以防止爆發狂犬病和減少流浪狗隻對市民造成的滋擾,從而保障本港的公眾衛生和安全;同時我們亦完全認同我們應該愛護動物,有責任好好照顧他們,並保護牠們免受虐待,因此,我們會繼續經常檢視相關程序和守則,確保動物的福利受到尊重和保障並符合相關法例。
最後,再次多謝你對事件的關注。」
如有任何查詢,歡迎致電1823與我們聯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同時間,同樣的問題,亦發出一封電郵向[愛護動物協會]查詢。
但至今,我們愛護動物的協會,仍未有片言隻字的任何答覆。
是人手短缺,沒有足夠的人手處理問題?
抑或是問題過於簡單或壓根兒不是問題,所以用不著忙忙去答話?想不透!
寫這篇網誌,沒有甚麼目的,亦沒有甚麼冀盼!只是望著漁護署的答覆,有些說話鯁在口裡,想在這裡囉唆幾句而已。
1. 漁護署聲稱:本署人員在部署捕捉動物的行動前均會"視乎現場環境及在動物福利的前提下",採取不同方法捕捉流浪狗隻這點,
豆點阿娘不想糾纏於他們過去怎樣去"視乎現場環境及在動物福利的前提下"去捉狗。我想向前看,想讓網絡上的朋友知道,原來他們是會關心動物福利的!所以,請廣傳開去,若然日後大家見到漁護署的人員沒有顧及流浪動物的福利下去捕捉牠們,請挺身而出阻止他們!
因為,我們同樣關心流浪動物的福利!不要讓漁護署專美!既然流浪狗不懂得為自己出聲,就讓我們為牠們出聲!而且,我們是有依據地去為牠們出聲。
2. 漁護署聲稱:捉狗方面,過去並無記錄顯示該工具曾對狗隻造成嚴重傷害;
這點,更不想糾纏!雖然記憶力不好,仍猶記得2010年漁護署在天水圍的捉狗事件。
當年用狗索(雖說與今次的捕狗工具有所不同)套緊兩頭唐狗的頸,弄至兩狗吐血事件。看過這段影片的愛狗人士,或許只是普通一位有慈悲心的人士,你當年是否亦曾為此事流下過眼淚?http://www.facebook.com/pages/%E8%A6%81%E6%B1%82%E6%BC%81%E8%AD%B7%E7%BD%B2%E8%A8%AD%E7%AB%8B%E7%9B%A3%E5%AF%9F%E6%A9%9F%E5%88%B6/171693479522218
眼淚流不盡,這點,讓我們也向前看!
下次踫到類似情況(當然並不想類似情況真的會再發生),請大家站出來,用更強硬的態度阻止他們,向他們說:不!
告訴漁護署的人員:為保他們署方的優良記錄,請放棄使用傷害流浪狗隻的捕捉手段。
3. 該署人員捉狗時:除了在現場當眼處擺放告示或用警告帶圍起受影響地點,亦會全程看守,提醒途人,以確保他們或其他動物不會走近套狗索。
這點很詭異,據當日拍攝照片的友人告之(抱歉,漁護署人員抵達索罟灣時,自己因事要先行離去,過程亦是聽友人轉述。),在埋下捕獸器的現場附近,完全沒有任何告示。與署方聲稱會"在現場當眼處擺放告示或用警告帶圍起受影響地點"的說法大相逕庭!
究竟是漁護署的員工:說多了,還是做少了!
確實,該署職員確曾對徘徊於沙灘上的友人提出警告,原因卻不是提醒他的人身安全!原因是:覺得他不住用棍子發出聲響,令匿藏於樹叢裡的流浪狗隻沒有現身。這做法,可能令他們不滿而要發出警告吧?
漁護署職員的警告不單是為防止危險發生,內裡還會包括:召警到場!
他們的警告果然厲害,如果豆點阿娘在場,一定被嚇得立馬就回頭跑!死不入地獄,生不入官門呀!
這點,再一次向前看,不要說我們只會對著幹!
若然下次見到署方人員捉狗時沒有做足上述設施,請禮貌地告訴他們收隊也罷!無謂因為多捉幾隻流浪狗,而毀了署方的清譽。
慎記!慎記!共勉之!
查詢時並附上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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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S130602A70545 漁護署基於哪些準則選擇使用捕獸器來捕捉流浪狗 (檔案編號:1-431350694)
有關上述個案,漁農自然護理署提供回覆如下:
「現時,本署在接獲市民有關流浪動物滋擾的投訴後,會到投訴地點進行巡查及根據香港法例第421章捕捉有關流浪動物。本署人員在部署捕捉動物的行動前均會視乎現場環境及在動物福利的前提下,採取不同方法捕捉流浪狗隻,當中包括使用捕狗索、 捕狗網、捕狗籠及套狗索等。
套狗索從澳洲引入,已使用超過十年,配合食物誘捕捕捉流浪狗是一種得到動物福利諮詢小組認可的捉狗方法,過去並無紀錄顯示該工具曾對狗隻造成嚴重傷害,本署人員每次使用套狗索時,除了在現場當眼處擺放告示或用警告帶圍起受影響地點,亦會全程看守,提醒途人,以確保他們或其他動物不會走近套狗索。
此外,您就使用套狗索所提出的意見,我們經已得悉,本署其中一項主要職責是管理流浪狗隻,以防止爆發狂犬病和減少流浪狗隻對市民造成的滋擾,從而保障本港的公眾衛生和安全;同時我們亦完全認同我們應該愛護動物,有責任好好照顧他們,並保護牠們免受虐待,因此,我們會繼續經常檢視相關程序和守則,確保動物的福利受到尊重和保障並符合相關法例。
最後,再次多謝你對事件的關注。」
如有任何查詢,歡迎致電1823與我們聯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同時間,同樣的問題,亦發出一封電郵向[愛護動物協會]查詢。
但至今,我們愛護動物的協會,仍未有片言隻字的任何答覆。
是人手短缺,沒有足夠的人手處理問題?
抑或是問題過於簡單或壓根兒不是問題,所以用不著忙忙去答話?想不透!
寫這篇網誌,沒有甚麼目的,亦沒有甚麼冀盼!只是望著漁護署的答覆,有些說話鯁在口裡,想在這裡囉唆幾句而已。
1. 漁護署聲稱:本署人員在部署捕捉動物的行動前均會"視乎現場環境及在動物福利的前提下",採取不同方法捕捉流浪狗隻這點,
豆點阿娘不想糾纏於他們過去怎樣去"視乎現場環境及在動物福利的前提下"去捉狗。我想向前看,想讓網絡上的朋友知道,原來他們是會關心動物福利的!所以,請廣傳開去,若然日後大家見到漁護署的人員沒有顧及流浪動物的福利下去捕捉牠們,請挺身而出阻止他們!
因為,我們同樣關心流浪動物的福利!不要讓漁護署專美!既然流浪狗不懂得為自己出聲,就讓我們為牠們出聲!而且,我們是有依據地去為牠們出聲。
2. 漁護署聲稱:捉狗方面,過去並無記錄顯示該工具曾對狗隻造成嚴重傷害;
這點,更不想糾纏!雖然記憶力不好,仍猶記得2010年漁護署在天水圍的捉狗事件。
當年用狗索(雖說與今次的捕狗工具有所不同)套緊兩頭唐狗的頸,弄至兩狗吐血事件。看過這段影片的愛狗人士,或許只是普通一位有慈悲心的人士,你當年是否亦曾為此事流下過眼淚?http://www.facebook.com/pages/%E8%A6%81%E6%B1%82%E6%BC%81%E8%AD%B7%E7%BD%B2%E8%A8%AD%E7%AB%8B%E7%9B%A3%E5%AF%9F%E6%A9%9F%E5%88%B6/171693479522218
眼淚流不盡,這點,讓我們也向前看!
下次踫到類似情況(當然並不想類似情況真的會再發生),請大家站出來,用更強硬的態度阻止他們,向他們說:不!
告訴漁護署的人員:為保他們署方的優良記錄,請放棄使用傷害流浪狗隻的捕捉手段。
3. 該署人員捉狗時:除了在現場當眼處擺放告示或用警告帶圍起受影響地點,亦會全程看守,提醒途人,以確保他們或其他動物不會走近套狗索。
這點很詭異,據當日拍攝照片的友人告之(抱歉,漁護署人員抵達索罟灣時,自己因事要先行離去,過程亦是聽友人轉述。),在埋下捕獸器的現場附近,完全沒有任何告示。與署方聲稱會"在現場當眼處擺放告示或用警告帶圍起受影響地點"的說法大相逕庭!
究竟是漁護署的員工:說多了,還是做少了!
確實,該署職員確曾對徘徊於沙灘上的友人提出警告,原因卻不是提醒他的人身安全!原因是:覺得他不住用棍子發出聲響,令匿藏於樹叢裡的流浪狗隻沒有現身。這做法,可能令他們不滿而要發出警告吧?
漁護署職員的警告不單是為防止危險發生,內裡還會包括:召警到場!
他們的警告果然厲害,如果豆點阿娘在場,一定被嚇得立馬就回頭跑!死不入地獄,生不入官門呀!
這點,再一次向前看,不要說我們只會對著幹!
若然下次見到署方人員捉狗時沒有做足上述設施,請禮貌地告訴他們收隊也罷!無謂因為多捉幾隻流浪狗,而毀了署方的清譽。
慎記!慎記!共勉之!
5 則留言:
說來說去,都是推卸責任,官様文章。但那個什麼什麼愛護動物協會,更是不像檨,教人如何肯捐$給這什麼呢!
對政府,對官員周樣失望
無奈! 唯一可以做的是利用網絡傳開去吧!
我看完第一個反應都是: 原來他們也關心動物福利!
就到底, 這個社會失去了包容! 可悲!
http://www.facebook.com/photo.php?fbid=10151659529553468&set=a.188617258467.123548.575043467&type=1&ref=nf
豆點亞娘你可以搵 NPV 非牟利獸醫服務協會醫生 Mark Mak 聯絡,佢應該可以幫到島上D狗狗
https://www.facebook.com/mark.mak.1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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