漁護署仍然拒絕主動為流浪狗絕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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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女子一名也願意站出來為流浪狗鬧上法庭,
我們正等著一位有見識,
有膽色,有承擔的漁護署署長來為流浪狗做點事呀!!!
帶流浪狗絕育惹官非 團體促修例
【明報專訊】好心人保護流浪狗,卻惹上官非。女動物義工帶流浪狗接受絕育手術,並擔當登記人,讓狗隻植入晶片免遭漁護署 捕殺,及後卻遭票控指狗隻未有佩狗帶。團體促政府修例,豁免限制已絕育並放回社區狗隻,令「掛名主人」免檢控。
甘願「代犬受罪」的女子陳任君,否認一項狗隻在公眾地方出現時沒有牽引帶或加以控制罪。控罪指去年8月20日,一頭黑色和白色的唐狗在東涌 逸東村福逸樓地下沒有繫上狗帶。案件定於5月3日開審。
義工表明不認「未佩狗帶」罪
答辯前,陳任君在荃灣 裁判法院外稱身邊不少「同道中人」因類似事件被控,大多認罪罰款了事,她表明不會認罪,「每日都發生這些事,不能改變現狀,便出來抗命。」她直言不少動物義工為免流浪狗遭漁護署人道毁滅,遂帶牠們接受絕育手術和防疫注射,植入晶片再放回社區。當署方捕捉狗隻,義工便憑晶片領回,以免狗隻被殺。是次被告帶「迪迪」往獲捐款的團體作絕育手術,才能免費,若由私家獸醫處理費用由近千至千五元,而漁護署並沒有為狗隻提供絕育手術。
愛護動物組織「貓朋狗友」幹事陳慧敏表示,條例令好心保護狗隻的人受罰。組織促請政府修例,讓已接受絕育或注射防疫針並植入晶片的「街狗」,不受上述法例管制。組織亦指該條例令政府遲遲未推行流浪狗「捕捉、絕育、注射及放回計劃」(TNVR),無助減少流浪狗數目,「其實有9個區議會 贊成試行,但漁護署從未落實。」。她解釋已有組織為流浪貓實行類似計劃。
漁護署﹕不主動為流浪狗絕育
漁護署發言人指,政府就「捕捉、絕育、放回」計劃諮詢全港18個區議會,贊成雖佔半數,反對亦有7個,餘下兩區無表態,而過去3年漁護署每年收到市民投訴流浪貓狗的個案,皆逾兩萬宗,政府有責任照顧這些市民的需要。發言人又強調,署方基於技術問題,不會主動為流浪狗施行絕育手術。
4 則留言:
政府不嬲都唔理流浪貓狗ka la,全部都係志願團體用籌款或私己錢去做絕育,上次貓殺手出現曾喧嘩左一時,最後都係不了了之啦﹗政府人都理唔掂,仲邊會照顧動物呀﹗不過靠自己都係錯,就真係陰公d....唉﹗
唉...政府樣樣都無能架啦~可況D動物喎!!!
做人難。做流浪小動物更難,官員唔做唔錯,如果而家話D流浪貓狗似國寶一樣咁尊貴,佢地即刻有辦法攪定啦。
阿娘,我諗等到我地百年那天,你的願望都難以實現,其實為流浪貓狗做絕育手術真係又人道,又唔會繼續衍生問題,祇係少少資源,已做福無量,點解D官真係咁冷血,莫非佢地無親人,將心比己,易地而處自己係一頭貓狗,無啦啦咁就無咗條命,唔知佢嘅感覺會係點?
他們做事的態度是 "多做多錯, 少做少錯, 唔做就無錯". 懇請他們現在開始拿出良心來辦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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