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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8月2日 星期一

真箇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法律,不一定公正!

從小以來,就有這個想法.

一宗據說被告患有情緒病的案件,法官認為案情頗為嚴重,但〔考慮到被告有好的學歷及家庭背景,認為她應該接受治療,因此不考慮判監。〕

這令我不得不想到:若然〔沒有好的學歷及家庭背景,是否就應該判監,而不應接受治療呢?〕

沒有染指過法律,不敢謬然質疑法官的判決,判詞也只是從報紙上看到.我這種理解,當然非常表面!

只是,沒有錢,就沒能請過有名的資深律師去給你打官司.

沒有錢,就沒能請個專家呀權威呀去為你申辯脫罪.

沒有錢,就沒能上訴上訴再上訴!

誰說,法律面前人人平等???